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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0年10月20日 星期三

[Investment]換房的資金調度考量

這是來自信義房屋網站的整理.

先買後賣先賣後買邊買邊賣
適合對象自備款充裕者自備款不足者所有要換房子的人
優點屋時問充裕,不用擔心賤價求售。
不用擔心房屋賣掉後仍未找新屋,搬二次家的困擾。
增加買屋資金,以利買屋進行。房子賣掉之後就能用取得的現金支付買房子的餘款。
缺點資金的調度上會有較大的壓力,需要另外籌措一筆自備款,且若原來的房子仍有貸款而無法在短時問內賣掉,就必須背負兩個房貸的壓力。當原來房子賣掉之後,可能必須租屋做為暫時居所,等找到房子後再搬,此時將多增加租金及負擔二次的搬家費用。
必須控制好兩邊交易進行的速度。

房仲會知道我有急切性,買房時價格無法壓低,賣房時價格無法堅持

操作策略對財務壓力較重的屋主提出降價要求,減少買屋支出。

用心整理居家環境,美化賣相,提高房屋出售價格。


賣屋時提高買方的自備款給付金額,並與買方商議延長交屋時問。

售屋價金暫時存入定存,勿挪做其他用途。

與新購房屋之屋主商議減少自備款成數及較快的交屋時間,或取得屋主同意「借屋裝修」。

對資金需求不大的屋主(如貸款餘額較低、財富較佳、餘屋出售等)提出較低自備款的要求。

優先購置不必重新裝潢或改格局即可進駐的房屋。
可以先跟欲購房屋的屋主商量先搬進去住,或跟向您買屋的買方商量延後交屋。



摘自信義房屋
利用重購退稅,省下增值稅根據土地稅法規定,如果您是出售自用住宅,可以在兩年內重購自用住宅或先買後賣,只要您重購的土地現值大於出售土地的現值,則您可保留這一生一次土地增值稅自用優惠稅率的機會,先以一般稅率繳納後再辦理重購退稅。

但是辦理重購自用住宅退還土地增值稅者,請記得所重購的土地在完成移轉登記日起五年內,必須作自用住宅使用,並有戶籍登記,也就是說不能將戶籍遷出或轉作營業使用、出租,或移轉他人,即使是贈與給配偶,也不允許,否則已退還的稅款將會被追繳回去。

換句話說,只要您每次換屋,重購的土地現值都會大於出售土地的現值的話,那每五年就可以換一次屋,都沒有土地增值稅的負擔。直到有一次重購的土地現值無法大於出售土地的現值或出售後不想再重購時,再使用您那一生一次的自用住宅優惠稅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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